衛計委在醫衛行業推行“九不準”
來源:化學制藥工業協會
發布時間:2013.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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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醫療衛生行風建設,促進依法執業、廉潔行醫,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 醫藥 管理局26日發布了聯合制定的《加強醫療衛生行風建設九不準》,明確禁止收受回扣、收受患者紅包等行為。 兩部門就九不準下發通知要求,地方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加強與公安、檢察和地方
為加強醫療衛生行風建設,促進依法執業、廉潔行醫,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26日發布了聯合制定的《加強醫療衛生行風建設“九不準”》,明確禁止收受回扣、收受患者“紅包”等行為。兩部門就“九不準”下發通知要求,地方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加強與公安、檢察和地方紀檢監察等執紀執法機關的協調配合,重點查處頂風違紀的行為和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案件。凡是違反“九不準”的行為,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決不姑息遷就。
通知說,對違反“九不準”的醫療衛生機構,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其通報批評、限期整改、降低級別或等次等處理;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依法給予警告、責令停業直至吊銷執業許可證的行政處罰。對違反“九不準”的醫療衛生人員,由所在單位給予批評教育、取消當年評優評職資格或低聘、緩聘、解職待聘、解聘;情節嚴重的,由有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依法給予其責令暫停執業活動或者吊銷執業證書等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對吊銷執業證書的醫療衛生人員,國家衛生計生委一律在全系統通報,并向社會公布。建立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按規定對列入不良記錄的藥品、醫用設備和醫用耗材生產、經營企業予以處理。
通知還要求強化社會監督,群眾可通過國家衛生計生委公開電話和官方網站投訴舉報違反“九不準”的行為。
【“九不準”】
1.不準將醫療衛生人員個人收入與藥品和醫學檢查收入掛鉤;
2.不準開單提成;
3.不準違規收費;
4.不準違規接受社會捐贈資助;
5.不準參與推銷活動和違規發布醫療廣告;
6.不準為商業目的統方;
7.不準違規私自采購使用醫藥產品;
8.不準收受回扣;
9.不準收受患者“紅包”等。